做過雷射或水光後還想要更大變化時會選的療程。
從自體脂肪或血液中獲取細胞,只做最小限度的處理後注入皮膚。與細胞一同進入的生長因子朝著幫助皮膚再生的方向起作用。在韓國,醫療機構只能進行到最小操作的範圍,韓國的診所主要以膚色和皺紋調理為目的進行。
在諮詢時定為1~3次。據介紹變化在1~3個月內出現、可維持1~3年,但它並不是有固定標準次數的療程。方案會因目的、處理範圍和獲取的細胞量而不同,需在諮詢時共同確定。
在1~3個月內逐漸顯現,因為隨細胞一同進入的生長因子引發再生反應,其結果累積需要時間。不過關於再生效果的研究仍在累積中,所以建議在用雷射或水光管理之後、還想要更大變化時再諮詢。
像離心分離這類最小限度處理的範圍,醫療機構可以進行。經培養擴增的細胞是需另行核准的藥品,未獲核准就使用屬於違法。術前要確認處理到什麼範圍,若對方無法明確回答,就有必要重新考慮。